关于及时提交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家具报废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安排,我校将于2017年12月11—14日接受教育部开展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迎接审核评估,改善教学环境,确保我校审核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单位及时对堆放在楼道、走廊或者实验室、办公室内没有使用价值且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家具进行清理,并于11月25日前登录仪器设备家具管理系统申请报废,并把打印好的报废申请单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到我处仪器设备管理科(行政楼405房)。我处将加快审批、回收力度,力争在12月8日前完成回收处置。
我处会提前通知老师报废回收时间,对于已批准同意报废的设备、家具,请老师提前查找、集中存放,并安排专人配合我处上门回收。
如有与报废回收处置相关问题的咨询,可致电85281780-601/ 13570474152/644152黄老师。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