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8-02-13来源:7788365365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当前的治安形势及实际情况,为确保师生员工过一个愉快、平安、祥和的假期和春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校园巡查,认真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卫处值班干部、校卫队员和各物业的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加大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和处置,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单位留校值班人员加强本单位安全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二是做好春节期间校园开放功能场所的安全监管和留校学生的跟踪管理。提醒师生员工不要在晚上或人员稀少的时段去校园内位置偏远、僻静的地方游玩、散步,特别是树木园、第四教学楼山顶公园等;在学生宿舍、图书馆、课室、饭堂、运动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安保人员加强对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人多拥挤的地方,不要在走路的时候玩手机,防止被盗、被抢;在离开图书馆、课室、实验室时,财物要随身带走,不要遗忘,特别是手提电脑,以免丢失;运动场锻炼和草坪聊天时,看好自己的财物,不要随意摆放,组织集体活动时,应安排专人看管物品;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跟踪管理工作,提醒学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

三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宣传单张等形式发出温馨提示,提醒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节日期间注意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卫生、防煤气中毒等安全事项。假期期间外出探亲访友、自发组织旅游的师生员工应遵守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师生集体外出要向本单位报批报备,制定应急预案,要乘坐正规的客运车辆。行人和车辆在校内、外都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在路口、隧道、下坡和路况不好的地方要减速慢行;各住宅区住户、学生公寓区宿舍在人离开时,务必关闭煤气、电器电源开关,大功率电器在不使用和电器充完电后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谨防长时间煲汤忘记关火、电线短路、特别是电动车、手机等电器长时间充电爆炸等引发的火情,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庭和假期开放的学校食堂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谨防食物中毒;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和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共同做好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温馨提示》(见附件)至各住宅区、学生公寓区并张贴周知。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节日期间安保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如有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校内报警地点:行政大楼122室,报警电话:85280110五山派出所报警电话:85286072

 

附件:关于共同做好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温馨提示.docx

  

保 卫 处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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