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文件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装备函〔2016〕11号)的有关规定,2018-2019年度广东省属高校和中职学校教学专用仪器、体育器材、教学乐器、教学家具、图书馆电子资源(中文电子资源和外文电子资源)、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处置服务,实行部门协议供货,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经广东省教育厅发文,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8〕4号).pdf
采购招标中心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