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8-04-28来源:7788365365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35)精神,广东省今年拟选派600名左右中青年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访学进修。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我校可选派8名中青年教师。

二、选派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1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本次选派范围。

三、选派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查询。有关访问学者项目信息(包括接收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登陆“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cce.whu.edu.cn/ szpx/index.php),点击页面左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进行学校、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的查询。

(二)前期沟通。为提高录取率,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了解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 录取、进修及考核。省教育厅对各校报送的人员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武汉中心”录取。录取人员在收到通知书后,须到人事处签订进修协议书,按时到访学高校报到。访学结束,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四、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531200前,将《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人事处职称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caohanlin@scau.edu.cn

联系人:曹汉林,电话:85288019

  

2018428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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