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8-05-11来源:7788365365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1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候选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单位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候选人参选。

推荐候选人有关材料请于515日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911室),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jsgzb@scau.edu.cn

联系人:王燕君   联系电话:85285433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114号)

           2.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3.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4.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表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4.zip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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