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26号)的要求,2018届贷款毕业学生如继续攻读学位者,可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
(一)2018届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且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者,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30天内向学校助学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应于今年6月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申请毕业确认,更新本人信息,在9月10日前向助学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见附件1,由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导出签名);
2. 填写《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附件2)
3. 递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 递交被录取学校的研究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5. 递交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各一份。
备注:由于学生证复印件或就读证明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前才发放,因此申请学生可先在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其他纸质材料可在新学期开学时准备齐全后,于9月10日前交到我校助学管理中心。
注:继续攻读博士不能申请还款计划变更。
二、办理流程:
(1)学院收齐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就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后审核
(2)各学院负责贷款工作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https://zxdk.cdb.com.cn/),在“信息变更”功能中选择 “还款计划变更”按钮,电子左下角“新增”,填写相关的申请信息后,点击“导出变更单”(附件1)进行打印,学生手写签名;
(3)毕业当年的9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助学管理中心审核,现场通过系统审核。
(4)助学管理中心将还款计划变更毕业生的资料递交广东省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学生国开行系统的贷款信息将会更新。
(5)毕业当年10月底,申请毕业生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功能查看“贷款到期日期”是否已更新来查询是否展期申请成功。
联系人:李老师,020-85280083,电子邮箱27415977@qq.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7788365365行政楼227室,右邮编510642。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