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提交的2016-2017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自评表与书面总结,学校将于
考评地点:行政楼2楼西侧会议室
考评方式:单位负责人进行5分钟陈述,提供评优材料,再由综治委依据评优单位的自评表进行核实评定。
考评时间:
组别  | 时间  | 考评单位  | 
学院组  | 8:30-9:30  |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食品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9:30-10:30  | 电子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园艺学院、兽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
10:30-11:30  | 农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  | |
机关一组  | 3:00-4:00  | 党办、校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  | 
4:00-5:00  | 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校团委  | |
机关二组  | 8:30-9:30  | 后勤处、资产管理处、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学生处  | 
教铺组  | 9:30-10:30  | 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10:30-11:30  | 工程基础教学与训练中心、公共基础课实验中心、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 
备注:请各单位负责人按考评时间顺序依次参加。请还没报送综治自评表与综治总结的单位尽快交到行政楼104,不参与评优的单位也要报送。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8528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