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治安综合治理现场考评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8-05-28来源:7788365365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提交的2016-2017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自评表与书面总结,学校将于530-31日对参与评优的各学院、各单位进行现场考评。请各单位派一名负责人参加,携带相关的评优证明材料(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年度综治总结与计划、2016-2017年的安全检查情况汇总、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证明材料、师生安全教育与国家安全教育证明材料),对本单位2016-2017年的安全工作进行5分钟的简要陈述。

考评地点:行政楼2楼西侧会议室

考评方式:单位负责人进行5分钟陈述,提供评优材料,再由综治委依据评优单位的自评表进行核实评定。

考评时间

组别

时间

考评单位

学院组

530

8:30-9:30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食品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530

9:30-10:30

电子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园艺学院、兽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530

10:30-11:30

农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

机关一组

530

3:00-4:00

党办、校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

530

4:00-5:00

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校团委

机关二组

531

8:30-9:30

后勤处、资产管理处、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学生处

教铺组

531

9:30-10:30

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531

10:30-11:30

工程基础教学与训练中心、公共基础课实验中心、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备注:请各单位负责人按考评时间顺序依次参加。请还没报送综治自评表与综治总结的单位尽快交到行政楼104,不参与评优的单位也要报送。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852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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