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提交的2016-2017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自评表与书面总结,学校将于
考评地点:行政楼2楼西侧会议室
考评方式:单位负责人进行5分钟陈述,提供评优材料,再由综治委依据评优单位的自评表进行核实评定。
考评时间:
组别 | 时间 | 考评单位 |
学院组 | 8:30-9:30 |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食品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9:30-10:30 | 电子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园艺学院、兽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
10:30-11:30 | 农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 | |
机关一组 | 3:00-4:00 | 党办、校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 |
4:00-5:00 | 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校团委 | |
机关二组 | 8:30-9:30 | 后勤处、资产管理处、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学生处 |
教铺组 | 9:30-10:30 | 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10:30-11:30 | 工程基础教学与训练中心、公共基础课实验中心、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
备注:请各单位负责人按考评时间顺序依次参加。请还没报送综治自评表与综治总结的单位尽快交到行政楼104,不参与评优的单位也要报送。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852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