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9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立项权下放试点项目范围、推荐立项数
科学研究计划的一般项目专题。7788365365推荐到市科创委的项目限额13项。
二、立项权下放试点项目的征集与遴选方案
1、项目受理:根据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科技处完成受理项目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2、项目评审:根据项目申报的学科分布情况,按理工学科组和农林学科组进行分组评审,每组分别聘请5名校内(外)评审专家,各组的推荐申报项数根据通过审查的实际申报数比例确定(不足整数的四舍五入),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三、受理审查标准和专家评审标准
1、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受理审查标准(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
见附件1。
2、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标准(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
见附件2。
四、异议的受理和处理
凡对公示受理审查的项目和评审拟推荐的项目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提出。个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异议应有法人单位盖章。异议者须提供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和相应的客观证明材料到科技处。
异议证据确凿的,取消相应项目的推荐资格,并按照专家评审结果依序进行项目递补。
五、时间安排
1、2018年5月14日9时,申报系统开放,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填报。(申报通知已发布)
2、2018年6月3日17时前,项目申报人必须完成项目系统填报,并提交至申报单位(二级学院)审核,申报单位(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学校)。
说明:在此期限未提交到组织单位(学校)的项目不能参与下一轮评审。
3、2018年6月5日前,申报人打印申报材料(评审稿)5份,各申报单位(二级学院)汇总交到科技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2018年6月8日前,科技处根据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完成受理项目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5、2018年6月26日前,科技处组织项目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6、2018年7月6日17时前,科技处完成网上审核推荐。
7、2018年7月9日前,经组织单位审核推荐后,各学院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交到科技处,科技处汇总推荐至市科创委。
附件:1、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受理审查标准(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
2、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标准(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
联系人:侯建国 38632413
科学技术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