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立项权下放试点项目(第一批)征集与遴选工作方案

撰写时间:2018-05-29来源:7788365365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9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立项权下放试点项目范围、推荐立项数

科学研究计划的一般项目专题。7788365365推荐到市科创委的项目限额13项。

二、立项权下放试点项目的征集与遴选方案

1、项目受理:根据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科技处完成受理项目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2、项目评审:根据项目申报的学科分布情况,按理工学科组和农林学科组进行分组评审,每组分别聘请5名校内(外)评审专家,各组的推荐申报项数根据通过审查的实际申报数比例确定(不足整数的四舍五入),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三、受理审查标准和专家评审标准

1、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受理审查标准(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

见附件1

2、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标准(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

见附件2

四、异议的受理和处理

凡对公示受理审查的项目和评审拟推荐的项目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提出。个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异议应有法人单位盖章。异议者须提供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和相应的客观证明材料到科技处。

异议证据确凿的,取消相应项目的推荐资格,并按照专家评审结果依序进行项目递补。

五、时间安排

120185149时,申报系统开放,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填报。(申报通知已发布)

220186317时前,项目申报人必须完成项目系统填报,并提交至申报单位(二级学院)审核,申报单位(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学校)。

说明:在此期限未提交到组织单位(学校)的项目不能参与下一轮评审。

3201865日前,申报人打印申报材料(评审稿)5份,各申报单位(二级学院)汇总交到科技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201868日前,科技处根据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完成受理项目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52018626日前,科技处组织项目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620187617时前,科技处完成网上审核推荐。

7201879日前,经组织单位审核推荐后,各学院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交到科技处,科技处汇总推荐至市科创委。

附件:1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受理审查标准(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

2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标准(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

  

联系人:侯建国 38632413

 

            科学技术处

             2018523

附件1、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受理审查标准(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docx

附件2、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标准(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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