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校内月保车辆办理续费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8-06-06来源:7788365365

各位老师、车主:

7788365365校长办公会议(华农校办纪要[2018]13号)决定,从201871日起,学校将采取“自主收费门岗服务外包”模式,停车费全部由7788365365劳动服务公司代收。即从71日起,机动车辆月保费用和外来车的临时停车费将由学校收取,不再是深圳市陆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

目前校内月保车辆(包括过夜车辆与不过夜车辆)即将到期(全部车辆有效期统一至2018630日),保卫处将从67日起,开始按规定审核月保车辆并续费。现场办公地点设在保卫处交通消防科(行政楼102)。咨询电话:85281997。具体安排如下:

一、从67日至630日,教职工车辆只限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不接受现场办理,每名教职工(持有驾驶证)只能办理一台车,教职工过夜车辆需缴费的将在工资卡自动扣除月保费用。

二、从612日至630日,合同工车辆需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到现场缴费。其他类型车辆到现场审核办理缴费的,现场缴费一律采用无现金收费方式,只能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三、持有旧粤通卡(绿色,卡号为12位)的车辆,需更换新卡后才能办理,否则不能给予续期。

四、由于校内所有进门岗都安装有ETC天线,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都能自动进出,为了提高车辆进出校园的速度。所有校内车在办理续费前,都必须为车辆安装ETC电子标签,否则不能办理续费。

五、所有车辆的具体办理流程及缴费方式如下表:

序号

车辆月保类型

收费标准

申请方式

缴费方式

备注

1

正式教工(居住在校外,不过夜车辆)

免费

网上办事大厅按要求申请


2

正式教工(居住校内,过夜车辆)

30/

300/

网上办事大厅按要求申请

工资卡自动扣费


3

教职工直系亲属(夫妻或子女)

120/1200/

现场办理

微信或支付宝


4

经人事部门聘请合同工

30/

300/

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和审核后现场缴费

微信或支付宝

需带合同原件

5

校内各单位聘请合同工

60/

600/

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和审核后现场缴费

微信或支付宝

需带合同原件

6

在读全日制学生

30/

300/

现场办理

微信或支付宝

需带有效学生证

7

校内住户或租户

180/1800/

现场办理

微信或支付宝

租户需到五山街出租屋出具备案证明

8

租用校内房屋做办公场所

180/1800/

现场办理

微信或支付宝

与学校签订有效协议书或合同

逾期未缴纳月保车辆费用的,将按临时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敬请各老师、车主相互告知。

保卫处

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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