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7788365365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奖励评定细则》,经各单位综治考评小组自查、自评、自荐,校综治考评小组与各单位“面对面”评定考核,提出建议表彰名单,经校综治委全会评选,拟确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公共基础课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十个单位为2016-2017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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