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辅导员“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8-06-27来源:7788365365

各学院:

根据《7788365365“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1466号)和《关于评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华农党办〔201810号),现开展辅导员“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

辅导员“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指标单列,共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是政治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二是遵守职业道德,没有发生责任事故。

(二)具体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授业解惑的同时,能有意识、有目的地针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把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机结合,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3.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较大影响力。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过程中,重视育人工作。深入学生社区,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等问题,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育人效果显著。

4.近四年内主持校级(含校级)以上教改、学生工作专项等课题,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获得省级及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获得校“十佳辅导员”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最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于72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辅导员“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报送至行政大楼226室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电子版发送至sxjy@scau.edu.cn

2.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

3.评审。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确定候选3人。

4.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将评审结果公示1日,公示无异议后,相关老师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登录学校主页“办事服务大厅”填报推荐材料,同时学院完成网上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

5.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并发文表彰。

  

联系人:陈建平,联系电话:85280084

  

附件:辅导员“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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